苏州市高新区人社局“九大行动”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人才库日期: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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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工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人社事业发展的方位和责任、方向和重点、方法和策略,围绕“两高两新”创新实践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区人社局将重点推进“三大工程”,落实“九大行动”。 (一)m88 做优人社为民实事工程。一是开展“公共就业惠民行动”。大力开展公共就业系列活动,确保本地人员就业不少于10000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600个,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力推动4个镇(街道)、35个社区(村)开展创业型街道(社区)创建,新增1-2家家市级创业孵化载体。二是开展“创业创新利民行动”。深入开展优秀创业项目征集、创业项目路演、青年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遴选优质项目,树立创业典型。举办第二届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系列赛和第五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断续推进区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继续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调研企业需求,鼓励自主培养,引导自我提升,新增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认定。推进建立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定向培训等培养模式,采用定向或订单式培养方式培养就业型技能人才。三是开展“社会保障安民行动”。稳步提升失地(动迁)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并实行后延缴费补贴,设立征地保养高龄人员生活补助金,提高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扩大健康体检惠及面及效果。推进解决失地(动迁)农民保障问题,争取试行“退还安置费用换保障”政策,支持更多失地(动迁)农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二)m88 夯实劳动关系和谐工程。一是开展“规范劳动用工专项行动”。重点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面落实建筑工程领域“四项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打造建立区级劳动关系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管理,为区域劳动用工管理和劳资纠纷预警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和谐企业创建行动”。深入推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评价标准,建立可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制定《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办法》,积极培育指导企业主动投入创建,激发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覆盖面。三是开展“调解组织扩面增效行动”。充分发挥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作用,扩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覆盖率,重点在楼宇、商场集中的地区建立区域性调解委员会。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重点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专业、规范、高效运转的调解委员会。适度创新调解方式,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效率。
(三)优化人力资源供给工程。一是开展“人事配比优化行动”。以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为抓手,通过双百人才计划、定岗特选引进一批双一流高校优秀人才,与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共同形成更为全面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继续完善机关遴选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探索研究管委会职员制、教育卫生系统备案制以及公益性岗位用人制度相结合的人事管理新模式。二是开展“劳动用工暖企行动”。强化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的主渠道作用,预留近200个摊位解决春节后企业招聘高峰,解决招聘难题。结合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免费推出4场重点行业系列招聘和4场 “智汇苏高新”科技企业招聘专场,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招聘双选平台。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监测,精心挑选50家重点企业,对春节后企业返岗情况、缺工情况及员工离职情况进行监测,针对性的开展用工服务。强化“校企合作”,从供给侧一端推动高校改革课时安排,调整课程设置,提高培养质量,真正做到让院校按需培养,让企业拿来就用。三是开展“产业园品牌提升行动”。高标做好国际产业园发展规划,做实国际产业园规划实施,探索以市场为导向、项目为载体的国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际高校及科研院所、国际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国际化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引智通道。有效加强与中国技术创业协会高新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联盟合作,推动联盟办事机构落户高新区,依托联盟对接国内资源,加强产业园品牌推广,输出产业园建设管理模式。
(二)m88 夯实劳动关系和谐工程。一是开展“规范劳动用工专项行动”。重点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面落实建筑工程领域“四项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打造建立区级劳动关系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管理,为区域劳动用工管理和劳资纠纷预警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和谐企业创建行动”。深入推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评价标准,建立可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制定《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办法》,积极培育指导企业主动投入创建,激发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覆盖面。三是开展“调解组织扩面增效行动”。充分发挥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作用,扩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覆盖率,重点在楼宇、商场集中的地区建立区域性调解委员会。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重点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专业、规范、高效运转的调解委员会。适度创新调解方式,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效率。
(三)优化人力资源供给工程。一是开展“人事配比优化行动”。以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为抓手,通过双百人才计划、定岗特选引进一批双一流高校优秀人才,与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共同形成更为全面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继续完善机关遴选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探索研究管委会职员制、教育卫生系统备案制以及公益性岗位用人制度相结合的人事管理新模式。二是开展“劳动用工暖企行动”。强化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的主渠道作用,预留近200个摊位解决春节后企业招聘高峰,解决招聘难题。结合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免费推出4场重点行业系列招聘和4场 “智汇苏高新”科技企业招聘专场,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招聘双选平台。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监测,精心挑选50家重点企业,对春节后企业返岗情况、缺工情况及员工离职情况进行监测,针对性的开展用工服务。强化“校企合作”,从供给侧一端推动高校改革课时安排,调整课程设置,提高培养质量,真正做到让院校按需培养,让企业拿来就用。三是开展“产业园品牌提升行动”。高标做好国际产业园发展规划,做实国际产业园规划实施,探索以市场为导向、项目为载体的国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际高校及科研院所、国际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国际化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引智通道。有效加强与中国技术创业协会高新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联盟合作,推动联盟办事机构落户高新区,依托联盟对接国内资源,加强产业园品牌推广,输出产业园建设管理模式。